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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剖析 | 背離初心使命,他們成為反面典型

文/    訪問量: 發布時間:2019-09-10


 侵害群衆利益

  典型案例 1 弄虛作假将“黑手”伸向扶貧資金

  “鄧主任,我家的水庫建好了,總共花去2萬多元,聽說政府有扶貧項目,能不能幫我申請些補助?”2015年底,江西省崇仁縣六家橋鄉梅坊源村村民鄧某修建了一座水庫用來養魚,來到村委會辦公室咨詢有關政策。

  “我幫你問問看,可以的話肯定幫你申請。”協助鄉政府從事扶貧項目管理工作的村委會副主任兼報賬員鄧福孫,從縣扶貧局項目辦公室了解到,村裡正好有一個資金為6萬元的環村公路項目因為無法實施,按照有關規定,可以變更為公益山塘水庫項目。“将鄧某建的水庫拿來申報,自己不就可以撈一筆了?”鄧福孫心裡打起了小算盤。随後他告知鄧某願代為辦理申報扶貧項目的相關手續,并許諾項目撥款後給鄧某5000元。

  2016年6月,鄧福孫通過僞造水庫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假冒村委會代表、施工承包人、村民代表等人簽名,私蓋村委會公章等手段,将鄧某個人所建的水庫上報為村小組公益山塘水庫。之後,鄧福孫又私自以“施工承包人”鄧某及梅坊源村村委會名義,向鄉政府申請驗收,獲得6萬元撥款。2017年1月收到項目款後,他給了鄧某5500元,剩餘54500元則轉至自己的銀行賬戶内,用于家庭開支。

  在協助人民政府從事扶貧項目管理工作中,不是想着如何利用扶貧資金為群衆服務,而是尋思怎麼從中牟取私利。崇仁縣紀委在調查中還發現,鄧福孫存在冒用他人名義截留征地補償15000元用于個人家庭開支、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征地補償款歸個人使用、侵占村小組集體資金等違紀違法問題。2017年9月,鄧福孫被開除黨籍。2018年7月,法院以貪污罪判處鄧福孫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萬元。(黃紅梅 方洲美)

  典型案例 2 流進站長腰包的漁船油補

  “柳江區裡雍鎮孫某某一家三口,在休漁期間什麼都沒有做,卻領到近兩萬元補貼。為什麼?”接到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政府熱線轉來的轉辦件後,柳江區紀委監委的同志立即調查,從區水産畜牧獸醫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站長覃明指和副站長梁建鵬的财務流水中,核實漁民補助申請表,發現了其中的“貓膩”。

  在水産畜牧系統工作二十多年的覃明指、梁建鵬,手握漁船油價補貼的審核、發放權,每年經手大量補貼。看着“路過”手中的一筆筆錢,二人萌生出“撈點錢用用”的念頭。一開始,他們瞄準一些不了解惠民政策的漁民。“你的漁船不符合申請油價補貼條件,但我可以幫你通過,補貼到手後,我分給你一部分錢。”給漁民“小利”,自己拿“大頭”,嘗到甜頭後,覃明指、梁建鵬私自保存複制和使用漁民身份證信息,截留漁民銀行卡,通過暗中辦理漁船入戶手續、冒名填寫補助申請表等方式,非法套取漁船油價補貼。

  2011年,覃明指和梁建鵬在開展船舶年檢工作中,發現兩艘漁船不符合年審條件,當即宣布取消油補指标。此後,二人卻一直以這兩艘漁船船主名義申請補助,并裝入自己腰包。

  利用職務之便把黨和國家的惠農政策變成自己謀利的機會,2010年至2015年期間,覃明指和梁建鵬套取國家漁船油價補助共21萬餘元,除去支付給部分漁民1.6萬元“封口費”,覃明指分得12萬餘元,梁建鵬分得7萬餘元。最終,二人分别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8年8月,因犯貪污罪,分别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各處罰金10萬元。(向仟)

 

  編輯點評

  群衆利益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現實中,有的黨員幹部在聯系服務群衆過程中履職不力、失職失責,有的利用職務便利以權謀私、克扣截留、貪污侵占。這些問題嚴重損害群衆切身利益,啃噬群衆獲得感,與黨的初心和使命背道而馳。

  凡是群衆反映強烈的問題都要嚴肅認真對待,凡是損害群衆利益的行為都要堅決糾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專項整治漠視侵害群衆利益問題的實施方案》,着力解決群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密切黨同人民群衆的血肉聯系,讓群衆感受到正風肅紀反腐就在身邊、黨的關懷就在身邊。

  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

  典型案例 1 責任“集體淪陷”,村級班子“一鍋端”

  “集體違紀侵害群衆利益、違反村級事務民主決策規定……”今年1月,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下盟村班子成員因責任缺失,組織渙散,紀律松弛,被集體處理,村班子随即改組。

  2016年,為建設沿海高速和垃圾填埋場,路橋區向下盟村征收農戶承包地和村集體坦地,同時核定農民失地社會保險名額二批共289個。第一批名額合規分配完畢後,有人提議将名額“折”成征地拆遷工作“辛苦費”,私下分攤給親友,村班子成員竟一緻同意。

  在有心人操作下,不顧參保對象需滿足“被征地0.5畝”的要求,未經村民代表大會決議,也未進行參保名單公示,“優親厚友”成為唯一标準,導緻問題參保對象高達98人。

  以集體決策取代民主決策,以損害群衆利益為代價,在截留私分失地農民社保指标得逞之後,下盟村原班子還任性超限用權,為“豆腐渣”工程買單。

  2016年8月,下盟村招标建設村道,實際建設面積超出合同近1000平方米,混凝土澆築厚度則足足少了5厘米。在未經質量檢測、審計把關和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情況下,村班子對9萬多元超額預算“視而不見”,自行簡單驗收,向施工方爽快支付31.9萬餘元。“我們當時以為,一條小路的事,村幹部決定就可以。道路建設過程中有幾處臨時決定澆築,超出預算也是合理。路看上去造得蠻好,就沒想過要取芯檢測。”事實上,看上去蠻好的村道卻存在着較大的質量問題,多處走沙、石子裸露,道路抗壓強度嚴重不足,引起村民強烈不滿。

  最終,因在上述違紀事實中分别負有直接責任、領導責任和監督責任,下盟村原黨支部書記羅邦德受到黨内嚴重警告處分,原村委會主任林記順、原村監會主任馬春生等5名村幹部受到黨内警告處分,還有1名村幹部受到誡勉談話、停職處理。(楊天貝 池貝)

  典型案例 2 編造資料搞形式,發展黨員走過場

  一份《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中,居然出現3個不同的預備黨員批準日期:封面上為2014年3月8日,内頁為2013年12月28日,支部大會讨論時間為2013年12月29日……這樣的“咄咄怪事”發生在四川省崇州市燎原鄉璧山村黨支部。

  “對入黨的程序我不是很清楚,認為隻要把資料填好就可以了。”談起2013年至2017年違規發展3名黨員的問題,璧山村原黨支部書記姜林竟以對黨員發展程序學習不夠為由推卸責任。

  2013年12月,在姜林的授意下,壁山村黨支部在未按照規定召開支委會和支部大會讨論的情況下,直接接收入黨積極分子張某為預備黨員,并将其入黨志願書及相關資料上報至燎原鄉黨委。而張某的入黨資料填寫混亂,前後時間邏輯不符,存在明顯造假。

  2017年6月,姜林組織召開壁山村黨支部大會,通過了吸收林某、陳某為預備黨員的決議。但翻閱璧山村黨支部的會議記錄發現,此次會議距離林某、陳某被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時間遠不到一年。記錄顯示,陳某在沒有經過支部大會讨論通過的情況下,于2017年5月被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林某則在2017年2月和5月兩次被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如此明顯的破綻,隻因黨支部會議記錄是由姜林安排村幹部杜撰而成。

  無視黨員發展程序,随意編造入黨資料,姜林作為黨支部書記,在違規發展黨員問題上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5月,崇州市燎原鄉紀委對這一違反組織紀律問題作出嚴肅處理,給予姜林黨内嚴重警告處分。(朱琳)

  編輯點評

  基層黨組織是我們黨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雖然在黨的組織體系中處于“神經末梢”,但卻關乎民心,關乎群衆對黨的領導的切身感受,擔負着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群衆、宣傳群衆、凝聚群衆、服務群衆的職責。從已查處的案例看,一些地區出現黨員幹部集體違紀、違規發展黨員等亂象的背後,往往伴随着基層黨組織黨的領導弱化、虛化、邊緣化,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等問題,必須切實加以整頓。

  根深才能葉茂,本固才能枝榮。“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提出整治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的問題,正是着眼于強化黨執政的根基。要抓住全面提升組織力這個重點,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衆、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鬥堡壘,把廣大黨員和人民群衆團結凝聚在黨的旗幟之下,永遠跟黨走。

  對黃賭毒和黑惡勢力聽之任之甚至充當保護傘

  典型案例 1 層層“保護傘”放任“菜霸”作惡21年

  近日,以鄭某輝、鄭某超兄弟為首,盤踞廣東省中山市西區沙朗果菜批發市場達21年之久的黑社會組織被查處。“菜霸”橫行、坐大成勢的背後,是從市場管理人員到市領導,多名公職人員被“圍獵”,為其充當“保護傘”。

  1998年,時任中山市工商局市場管理所所長李某榮與鄭氏兄弟結識後,逾越政商交往底線,受賄5萬元,關照鄭氏兄弟取得沙朗市場停車場承包經營權,黑社會組織得以生根發芽。随後,中山公用事業集團安全辦主任吳某明及沙朗市場經理吳某友,分别收受鄭氏兄弟“好處費”500餘萬元和100餘萬元,默許其強占市場内停車場空地,私設臨時攤位,更授權其作為“市場管理者執法”,欺壓其他商戶。

  為尋求更大庇護,鄭氏兄弟通過合股投資成立公司,與中山公用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何某駒結成利益共同體,行賄10萬元将其成功“圍獵”。何某駒放任鄭氏兄弟在沙朗市場胡作非為,還利用職權之便,積極幫助他們承包民衆鎮中心市場,拓展黑惡勢力作惡範圍。後經何某駒介紹,分管國企國資的時任中山市領導謝某收受賄賂10萬元,成為鄭氏兄弟更大的“保護傘”。在層層“保護傘”庇護下,鄭氏黑社會組織狐假虎威,多次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牟利達2000多萬元。

  “掃黑”“打傘”必須齊頭并進。在22名黑社會組織人員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同時,謝某、何某駒、吳某明等5人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廣東省紀委監委和中山市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10名公職人員主動向中山市紀委監委說明問題。(鐘繼宣) 

  典型案例 2 打黑英雄淪為黑惡勢力“保護傘”

  “自己喪失了黨性,在掃黑除惡專項鬥争中,不僅沒有積極投身其中,反而充當了一個極不光彩的角色,有辱人民警察的形象……”他是李永東,被立案審查調查前擔任陝西省商洛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副局長。

  曾經的李永東是一名腳踏實地、努力工作的好黨員、好警察,參與辦理多起大案要案,特别在2005年主辦商洛“10·25”陳氏兄弟涉黑案件中表現突出。2018年擔任高新分局副局長後,年過半百的李永東想到職位不可能再獲提升,且身負貸款,就慢慢放松原則,甚至與一些涉黑團夥交往密切。

  懾于掃黑除惡的高壓态勢,黑惡勢力團夥骨幹任鵬飛上蹿下跳,派成員汪濤打探案情。2018年11月的一天,汪濤相約李永東在藍田玉山高速路口見面,在李永東車後備箱放了一牛皮紙袋,望能多方打聽專案組消息。第二天,李永東發現牛皮紙袋裡裝了5萬元現金,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接受汪濤的請托後,李永東鞍前馬後為其出主意、想辦法,将探聽到的案件部署及專案組抽調警力情況洩露給汪濤,讓任鵬飛外出躲避偵查,并示意汪濤,讓任鵬飛犯罪團夥成員停止實施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毀滅、隐匿有關證據,幫助他們逃避處罰,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起了“保護傘”。

  2019年5月16日,商洛市公安局紀委将李永東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問題線索移交市紀委監委處理。6月27日,李永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崔文)

  編輯點評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層往往是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重災區”,黑惡勢力橫行鄉裡、欺壓百姓,不僅危害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更影響到黨的形象和執政基礎。一些黑惡勢力之所以能夠肆無忌憚、坐大成勢,與某些地方部門不作為、不擔當有關,也離不開背後的“保護傘”為其站台撐腰。

  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一日不除,百姓心中一日不安。要将掃黑除惡專項鬥争與反腐敗鬥争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推進“打傘破網”,使基層黑惡勢力難再有立足之地,還老百姓一片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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