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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文/    訪問量: 發布時間:2018-05-30


各分院(系)、行政各處室(中心):

現将《金年会教師職業道德》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做好宣傳落實。

 

附件:金年会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金年会

                          2017年12月19日

 

 

金年会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依法履行教師職責,維護社會穩定和校園和諧。不得有損害國家利益和不利于學生健康成長的言行。

二、敬業愛生。忠誠人民教育事業,樹立崇高職業理想,以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為己任。恪盡職守,甘于奉獻。終身學習,刻苦鑽研。真心關愛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公正對待學生,做學生良師益友。不得損害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三、教書育人。堅持育人為本,立德樹人。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注重學思結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嚴慈相濟,教學相長,誨人不倦。尊重學生個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拒絕學生的合理要求。不得從事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

四、嚴謹治學。弘揚科學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錯誤,精益求精。實事求是,發揚民主,團結合作,協同創新。秉持學術良知,恪守學術規範。尊重他人勞動和學術成果,維護學術自由和學術尊嚴。誠實守信,力戒浮躁。堅決抵制學術失範和學術不端行為。

五、服務社會。勇擔社會責任,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和人類進步服務。傳播優秀文化,普及科學知識。熱心公益,服務大衆。主動參與社會實踐,自覺承擔社會義務,積極提供專業服務。堅決反對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六、為人師表。學為人師,行為世範。淡泊名利,志存高遠。樹立優良學風教風,以高尚師德、人格魅力和學識風範教育感染學生。模範遵守社會公德,維護社會正義,引領社會風尚。言行雅正,舉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從教,以身作則。自覺抵制有損教師職業聲譽的行為。

  七、本規範由校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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